剥削是否正义
剥削是指通过控制和利用他人的劳动力或资源来获取利益的行为。从道德和伦理的角度来看,剥削往往被视为不正义的行为。但经过一番学习,发现剥削的产生更可能是天生的,有些人天生就被剥削,而有的人天生就能剥削他人。
剥削的定义
剥削(Exploitation)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的说法,剥削就是:资本家对工人剩余劳动所创造出来的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 劳动的价值 > 劳动力的价值 > 劳动的价值 - 劳动力的价值 = 剩余价值
马克思的剥削理论的两大支柱:
- 劳动价值论: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意思就是社会上的一般劳动者生产某件商品所要花费的平均时间。
- 剩余价值:这也是和劳动价值论相关的,只不过剩余价值论是一种特殊的劳动价值论,它的特殊之处在于,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力也是一种可以流动的商品,而劳动力这种商品不同于机器、厂房这种生产资料类的商品,劳动力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虽然劳动力的价值也是由生产一个劳动力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也就是养活一个劳动力的花费,但是劳动力这种商品却可以创造比自身劳动力价值更大的价值。这也就是说,劳动的价值,也就是工人的劳动所创造出来的商品的价值,是要大于劳动力的价值的,也就是大于养活自身劳动力的价值,而这两者之间的差额就是剩余价值
诺奇克——工人未被剥削
罗伯特·诺奇克:美国哲学家,著名自由至上主义者,著有《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
- 人拥有自我所有权(Self-Ownership):所谓自我所有权,也就是说,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主人,人对自己身上的能力,以及由于自己的能力而创造出来的产品拥有绝对所有权,其他任何人、任何机构都无权剥夺。这是诺奇克的政治哲学的一大理论支柱。
- 批判强制劳动:用两个思想实验,证明工人是自由的。一个是婚恋市场择偶并不是任意的,而是被迫选择门当户对的;另一个是私有企业以更高工资吸纳公有企业的人,以至于私有制企业的效益越来越好,致使公有制企业完全消失,其中工人自愿跳槽,不存在剥削。这两个实验都在试图说明:生产资料私有制并不会造成对劳动者的剥削
- 批判劳动价值论:辛苦是不值钱的,辛苦对了才值钱,而能否找到对的方向,是需要由企业主来承担这个风险的。剩余价值是对企业主承担风险的奖励。如果强制劳动就是剥削,真正的剥削存在于,政府向人们收税,尤其是向富人们收累进税用来给穷人发福利,这才是真正的剥削。所以说,如果你马克思主义者反对剥削,那么你们也应当反对用于再分配的税收,因为这就是一种强制劳动,这就是剥削。
莱曼——剥削伤害自由
杰弗里·莱曼:美国哲学家,美利坚大学哲学教授,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学者,分析的马克思主义(Analytical Marxism)这个学派的创始人
诺奇克对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进行批判,要为马克思主义的剥削理论做辩护,必须要捍卫劳动价值论。
- 重构劳动价值论: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是一般性原理,还有一些特殊的原理,需要区分开。一般劳动价值论是指,劳动时间是产品价值的唯一衡量标准,这里的价值是指产品作为产品本身的根本价值,这是一般意义上的,而特殊劳动论是指,在一个特定的市场上,一个特定的商品所呈现出的特定的价格,那就不仅仅要考虑劳动时间了,还需要考虑到市场竞争、消费需求、包括有些消费需求是炒作出来的,有的持续的长,有的持续的短等等等等这些特别具体的因素。在莱曼看来,基于一般劳动价值论,剥削就是资本家占据了工人的劳动时间,因而也就是占据一个人本可以用来实现自己人生目标的劳动时间,因此剥削损害了人的自由,因此剥削就是不正义的。
- 工人是被强迫的,一种隐形的结构性强迫:工人不工作就会被饿死,这些所谓的福利制度,看似给打工人添加了一个新的选项,但是这依然是结构性强迫套餐的中一个的环节。自由分形式上的自由和实质上的自由,显然工人只获得了形式上的自由。
柯亨——从自由到平等
柯亨:加拿大政治哲学家,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著名平等主义者,马克思主义者
- 重构劳动价值论:柯亨用分析哲学的方式推倒劳动价值论是否会导致剥削,最后整个论证揭示了一个隐含前提:劳动者对自己的劳动力拥有自我所有权。
- 接受自我所有权,剥削就是正义的,会带来以下三个恶果
- 福利国家的再分配制度是不正义的
- 按需分配是不正义的
- 出身干净的资本家:这也就是说,如果属于劳动者的剩余劳动产品是不可剥夺的话,那么那些凭借自己的聪明和勤奋把买卖做大的出身干净的资本家就是没有毛病的。这意思就是说,如果资本主义是错的话,那么资本主义就是对的。
用柯亨的原话说就是:「Accordingly, the Marxist is hoist with his own petard.」英文直译就是「马克思主义者被自己制造的炸弹炸飞」,意译成中文就是「马克思主义者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我们之前介绍的莱曼等人,是站在自由的立场上为剥削理论做辩护,也就是剥削之所以是不正义的,是因为它伤害了人类的一个根本价值——自由。在柯亨看来,这种基于自由对剥削的批判其实也就是基于自我所有权的批判,这条路是走不通的,柯亨认为,剥削之所以不正义,不是因为它伤害了自由,而是因为它伤害了人类的另一个根本价值——平等。
罗默——剥削伤害平等
约翰·罗默:美国经济学家、政治学家,耶鲁大学政治科学与经济学教授,著有《在自由中丧失》《机会均等》
- 不平等造就剥削:如果我家里有矿的话,谁会给你打工?所以最根本的问题,不是被强制劳动而损害了自由的问题,而是家里有没有矿的问题。
- 没有出身干净的资本家:所谓干净的财富积累:
- 时间偏好率:来自贫困家庭的孩子更不愿意等待第二块棉花糖。这也是导致人性格不同造就的不平等。
- 企业家才能:许多工人也原意成为企业家,也愿意去冒险,但他们之所以没有这么做,还是历史的进程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不像你们这些二代三代们,又有本钱,又有社会关系,上面又有人。表面上好像创业看起来是一个 fair play,但没有这些先有的资源的人去创业几乎就是注定失败的。
- 承担风险:工人如果失业了、生病了,或者去创业失败了,他就直接流露街头。而那些二代三代创业失败了,家里面拾掇拾掇,还能拾掇出好几个亿。
- 运气:运气也是不平等,凭啥有人是富二代,有人活该是残疾吗
总结
graph TB
A1[支柱一:劳动价值论] --> B[马克思提出剥削问题]
A2[支柱二:强制劳动] --> B
B --> C1[诺奇克-工人未被剥削,否则就是否定了自我所有权]
C1 --> C2[莱曼-剥削伤害自由,有结构性强迫]
C2 --> C3[柯亨-我没办法从分析哲学否定诺奇克,但我还是承认有剥削,得换个方向论证]
C3 --> C4[罗默-剥削伤害平等,不平等导致剥削]
马克思提出剥削问题,诺奇克通过两个思想实验否定了剥削 (我认为问题还是出在了劳动力并不是产品,整个交易环节是一个时间段并不是一个时间点,因此价值没有什么比较好的方式衡量);莱曼提出劳资双方有==结构性强迫==,伤害了自由,劳动者只有形式上的自由,没有实质上的自由;柯亨用分析哲学的方式,得出==劳动者对劳动力有自我所有权==,间接导致推翻了马克思主义的剥削理论,得换个方向尝试;最后罗默认为自由不是根本问题,根本在于==每个人生而不平等==,不平等才导致一个人要为另一个人打工。
最终这个问题还是回到了一些形而上学的东西,剥削是否是正义的,这个问题有点明知顾问的味道,人们追求平等自由,但世上就是不平等不自由。
参考资料
- 大问题:剥削是正义的吗
- 资本家是否真的替工人承担了风险? - 知乎 :资方与劳方的关系本就不是买方与卖方的关系,因为商品可以议价,买定离手,但是劳动会在劳动过程中产生一些额外价值,被资方获取了